10月28日,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联席会议在青岛召开。10月29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解读:关于调整胶东经济圈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受理标准的通知》,意味着胶东五市公积金正式步入一体化阶段。一起看看具体内容。
胶东五市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互认互贷
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日照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共同签署了《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根据协议,胶东五市住房公积金部门将深入推进互认互贷,推动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和缴存信息互认,在尊重五市具体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取消区域内购房贷款职工户籍地限制,确保申请异地贷款的职工与申贷机构所在地贷款职工享有同等权益。
今后五市缴存职工在其他四市购房申请异地贷款时,将不再受是否具有当地户籍的限制,可享有与申贷机构所在地贷款职工同等的权益,为五市间人口跨地区流动、就业及购房提供更多的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胶东五市将探索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以及房产、婚姻状况等信息协查机制,依托省政务一体化平台和住房公积金主题库建设,打造“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服务平台”,为职工跨区域流动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提供基础信息保障。
烟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通知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推动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根据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日照五市《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要求,对胶东经济圈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相关受理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自即日(年10月28日)起,取消青岛、威海、潍坊、日照四市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条件限制。四市缴存职工与本市缴存职工享有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胶东经济圈外的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理标准不变。
这说明,在烟台缴纳公积金的人群也可在青岛、威海、潍坊、日照买房享有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烟台人可用公积金买房的范围扩大了,城市间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正在逐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