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非应届毕业生需在年5月22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年7月31日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