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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4/24 18: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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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潍办发〔〕9号)、《〈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补充规定》(潍办发电〔〕9号)、《潍坊市市级人才住房分配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潍建发〔〕1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市级人才住房项目--城投·摩尔国际公寓、城投·奥文公馆配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1.城投·奥文公馆。位于樱前街以南、北海路以东。本次配租人才住房29套,位于小区22#楼(一单元28套、二单元1套)。其中,户型面积㎡的四居室15套,㎡的三居室13套,㎡的二居室1套,为精装修拎包入住房源,均已达到入住条件。另外,配建了人才公共活动空间,可以进行健身、阅读等活动。

2.城投·摩尔国际公寓。南临东风街,西靠白浪河。本次配租人才住房43套,户型建筑面积32-97㎡,为精装修拎包入住房源,均已达到入住条件。另外,还配建了健身房、书吧等公共活动空间。

二、配租对象

1.城投·奥文公馆。年6月8日以后,来市直及上属驻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市直部门管理的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就业的4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城投·摩尔国际公寓。年6月8日以后,来市直及上属驻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市直部门管理的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就业的4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0周岁(含)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申请条件

1.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人才,提供录用证明文件或入职证明);

2.就业或创业后在市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3.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潍坊市区范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且至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潍坊市区无住房交易记录;

4.用人单位注册地须在市区(中央、省属驻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5.未享受过公租房、经适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新就业后购买商品房期房、在市区无其他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也可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租赁合同终止期限按照所购商品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顺延半年。退出人才住房后,可按规定再申请人才购房补贴。

医院、学校新入职、尚未办理备案和社会保险手续的博士和机关事业单位新招聘、尚未缴纳社保的在编人员,可先行申请人才住房。部门联审暂不审核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其他条件均符合规定的,允许先行入住人才住房。对申请人才住房的博士,单位初审时需通过系统上传的入职证明,暂由所在单位出具。待备案及社保手续办理完毕后,所在单位将相关证明材料报市住建局。

四、租期租金。人才住房每个租期2年,最多不超过3个租期。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租住人才住房的面积标准分别为建筑面积80、70、60㎡,但可以选择超过面积标准的房源。首个租期面积标准内部分的租金,博士予以减免,硕士、本科按照市场租金的30%计算,超标准部分均按市场租金的50%计算;第二、三个租期,所租住人才住房租金分别按照市场租金的50%、70%计算。摩尔国际公寓配租时,按照博士、硕士、本科及审核通过顺序依次选房,双卧室的房源也可两人合租。奥文公馆项目,按审核通过顺序依次选房。

五、申请途径。人才住房申请、审核实行全程网办,各类人才及其所在单位请登录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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