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友反映的上述问题,潍坊电视台融媒体记者注意到,高密市孚日家纺已进行调查处理,官方回复如下:
孚日于年7月(当时企业为高密织带厂)通过高密镇经委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高密县支公司立户并缴纳了保险,立户时有35名职工。当时保险公司基本是参照国家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及基数来收取的,个人扣档案工资的2%,后来上调为3%。每月大约扣2-3元左右。之后,公司逐年对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保险,到年4月共计名员工缴纳了保险。年5月,国家下发了新*策,缴纳社会保险不再受户口性质的限制。我公司在保险公司共缴纳保险近12年,在向劳动局过渡时全部作废,在保险公司的缴费年限未计入其养老金核算年限,这对员工的退休金的核算造成了很大影响。在转入劳动部门缴纳社保之后,是允许补缴之前欠缴的社会保险。有补缴需求的员工到人社部门补缴了年之前的保险。年8月份,潍坊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除原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外,其他单位职工补缴时间最早不得超过年1月1日”。此文件的下发,致使有补缴保意向的老员工无法补交。年潍坊人社局和财*局联合下发潍人社号文《关于贯彻鲁人社发29号文件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策的通知》,继续规定“除原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外,其他单位职工补缴时间最早不得超过年1月1日”。您有其他意见建议,请搜索添加“高密连心桥”小程序反映诉求,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