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年*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鲁招考〔〕80号
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办公室),各警备区、*分区战备建设处,各市公安局*治部,解放*医院,海*医院,*队各有关院校:
根据*委*治工作部、*委训练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年*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训〔〕号)以及原总*治部《中国人民解放*院校招生工作条例》《*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省招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报考*队院校(以下简称“*校”)考生*治考核、*事职业性检测(以下简称“*检”)和录取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年,全*27所*校在山东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人,其中男生人,女生63人(招生计划见附件1)。陆*工程大学全国人防定向生6人(男女不限)。均为本科层次。
二、报考条件
报考*校的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到年8月31日),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热爱中国共产*,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队,拥护*的路线、方针、*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治可靠,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和心理健康。
符合报考*校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治考核和*检。
三、*治考核
报考*校考生的*治考核,由考生报考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就读中学,按照*队院校招收学员*治条件,参照征兵*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治考核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治考核于7月18日—27日组织。
报考*校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县级人民武装部报名参加*治考核,填写《*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治考核表》,见附件2)。*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原总*治部《关于严格规范*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干〔〕64号)和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治部《关于*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治条件的规定》(教育部、公安部、总*治部〔〕*联字第1号)以及《*治考核表》的规定内容进行。考生就读中学应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县级人民武装部应当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并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县级人民武装部在7月28日前将*治考核结论通报给考生,7月29日前,各*分区(警备区)招生办公室上报*治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检及投档录取。
四、*检
*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3项内容,由山东省*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办”)牵头,分别在联勤保障部队第医院南院区(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25号)、海*第医院(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7号)采取“一站式”封闭组织。其中,第医院南院区主要负责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临沂、德州、滨州、聊城和菏泽12市考生*检;第医院主要负责青岛、烟台、威海和日照4市考生*检。*检区分招生院校、按照男生1︰3(陆*特种作战学院、海*潜艇学院按1︰5,武警特种警察学院、武警海警学院按1︰4),女生1︰5的比例确定。
*检时间为8月1日—5日,复检时间为8月6日。考生可在8月1日前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