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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8/28 22:13:00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国家、省市相继出台了相关支持*策,我们作了整理汇总,供您参考。

一、商业信贷方面

(一)关于商业贷款利率。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利率下限分别为相应期限LPR减20个基点和加60个基点。根据年4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3%,目前,我市首套房和二套房利率下限分别为4.1%和4.9%。商业银行根据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因素,确定住房贷款利率。

(二)关于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目前,我市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20%,二套房最低为30%,商业银行根据本行信贷*策、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

*策依据:

1、年4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告

2、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3、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第16号

5、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第30号

二、住房公积金方面

(一)关于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30%。

(二)关于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该*策实施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在最高贷款额度(贷款申请时执行的标准)基础上提高20万元。

(三)关于首套房利率。首套房贷款利率分别执行2.6%(5年期以下、含5年)、3.1%(五年期以上)。

(四)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五)调整借款人申请贷款缴存公积金时限的规定。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由“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含)个月以上”调整为“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含)个月以上”。

(六)将贷款额度上限计算由“按借款人申请时缴存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调整为按20倍计算”。

贷款额度上限计算:职工申请贷款时,由业务系统自动获取职工及配偶申贷前6个月内账户余额的最大值,系统自动按照其20倍测算贷款额度上限,额度测算后不再留存账户余额。可计算贷款额度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认定仍按照《潍坊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七)减少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材料。

取消要求借款人提供户籍地、受理地、缴存地三地的不动产查询证明。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只需提供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时,房屋套数认定以购房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中显示的全部房屋信息为准,同时结合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中的贷款信息综合判断确定。

*策依据:

1、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2、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策的通知

3、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策的通知

4、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有关*策的通知

三、税费方面

在年10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

*策依据:

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策的公告

四、购房补贴方面

(一)新建商品房。在年5月24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家庭)在潍坊市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于年12月31日前如实缴纳契税的,给予实缴契税额50%补贴。

(二)二手房。在年10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家庭)在潍坊市区内购买二手住宅并如实缴纳契税的,给予实缴契税额50%补贴。

(三)人才保障。年6月8日至年4月26日,新来我市就业创业且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预备技师)、大专毕业生(高级工)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7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对年4月27日之后新来我市就业创业且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预备技师)、大专毕业生(高级工)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2万元、8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策依据:

1、关于在潍坊市区实施个人购房消费补贴的通知(依申请公开)

2、关于在潍坊市区实施个人购房消费补贴的补充通知

3、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

4、潍坊市市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试行)

5、《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补充规定

6、关于进一步加快青年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

7、潍坊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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