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潍坊市坊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工作人员简章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潍坊市坊子区现招聘教师名(含名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坊子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工作人员4名(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2.户籍不限,年龄应在40周岁(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以下,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和学历学位等条件(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相一致。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可报考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一致。报考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的人员,因疫情原因笔试延期的,需提供笔试准考证,可先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若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参加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成绩公布后的最近一次认定中取得教师资格,才能准予办理事业单位录用手续。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取消已获得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
5.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7.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9.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坊子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人员)不能应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年5月16日9:00—5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年5月16日11:00—5月20日11:0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年潍坊市坊子区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