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潍坊市委
潍坊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推动经济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年2月23日)
近年来,围绕服务企业发展,市工信系统试行了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寿光市、市高新开发区等地也探索实行机关干部全员联系服务企业做法,都取得了良好成效。为切实加大服务企业工作力度,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市推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组织市县镇三级万名机关干部联系包靠企业和重点项目。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内涵,按照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有关部署,以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满足企业合理诉求、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主线,以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为着力点,以营造尊商重商亲商爱商政务环境和提升企业家满意度为落脚点,引导各级干部强化“服务企业就是抓发展”理念,主动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宣传政策、沟通感情、收集和解决问题、促进发展、锤炼作风,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实现市委“一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周年。
工作中把握以下原则:
──重实效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引导各级干部诚心诚意为企业排忧解难,坚决杜绝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上华而不实以及装样子走过场、一阵风等形式主义倾向。
──尊重企业感受,不给企业添乱。倡树“有需必应、无事不扰”,尊重企业发展主体地位,做到帮忙不添乱、服务不包办,决不影响和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循序渐进推开,不贪多求全。参与联系包靠的干部和联系服务的企业,不搞全面铺开、一哄而上,条件成熟时再有序扩大范围。
──坚持分级分类,属地管理为主。县、镇两级是解决企业发展和项目落地问题的主体,市级重点解决体制机制、资源要素和政策供给等方面的问题,避免大包大揽、越俎代庖。
通过全市上下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实现以下目标:惠企政策更到位,党委政府的惠企政策走进千万家企业,学政策懂政策用政策成为广大企业的自觉行动,惠企政策红利得到最大限度释放;企业解困更高效,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基本清零;营商环境更优化,尊商重商亲商爱商蔚成风气,全市营商环境实现根本改善;发展活力更旺盛,一大批企业茁壮成长,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实现圆满开局;干部作风更给力,机关干部在服务企业发展中磨砺成长、增长才干,“关爱企业、服务发展、发现问题、马上就办”的机关作风全面养成。
二、服务企业专员的选派和工作方式
(一)选派范围
服务企业专员是企业向政府层面反映问题、提出诉求、寻求帮助的责任主体,必须从熟悉经济政策、热心企业发展、善于综合协调的机关干部中选派。按照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这次选派的范围为:
1.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
2.市直各部门、单位和上属驻潍单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高等院校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市直经济主管部门及部分单位正科级干部;
3.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部门(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
4.各镇(街)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以上干部。
各类中小学校、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年上半年即到龄退休人员,以及其他不宜纳入的人员,不在这次选派范围之内。服务企业专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动态调整。
(二)联系服务的企业和项目
纳入联系服务范围的企业为,合法登记为企业性质、具有独立办公场所、能够正常生产经营且依法纳税、职工人数10人以上的市场主体,重点是工业、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纳入联系服务范围的项目为,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确定的省市县级重大重点项目。
原则上,每名厅级干部联系服务4个企业、3个项目;市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每人联系服务3个企业、2个项目;市直各部门、单位和上属驻潍单位副县级以上、各高等院校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联系服务2个企业、1个项目;市直经济主管部门及部分单位正科级干部每人联系服务1-2个企业或项目。联系服务企业原则上同时联系包靠该企业所实施的项目。县、镇两级参照实施。
(三)职责任务
1.摸清企业情况。深入企业现场和项目一线,全面了解基本情况(包括生产经营状况、项目需求、产品市场等),认真听取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需求,以及对营商环境、涉企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2.宣传解读政策。通过发放惠企扶企政策汇编、开展政策解读咨询等方式,宣传党委政府出台的减税降费、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审批服务、金融支持等涉企热点政策,帮助企业更多更好享受政策红利。
3.收集上报问题。对企业反映的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问题和有关诉求认真做好登记,能协调解决的马上帮助解决,协调不了的,及时通过“潍企通”平台上报。
4.帮助项目审批。对新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实行全程帮代办服务,采取协调联系、代理跑腿、跟踪服务等方式,帮助项目加快审批进度,促进项目早获批、早落地、早达效。
5.督改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配合有关专业力量,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6.协助争取资源。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新动态、企业投资新动向,主动提供项目申报、投融资推介、市场供求等信息,协助做好政企对接、企业上市、专家指导等,积极帮助做好争项目争资金争人才等工作。
7.维护营商环境。对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及时阻止,并向有关方面反映;对诬告、陷害企业家的违法行为,协助有关方面及时澄清、依法查处,切实维护企业家权益。
8.指导企业党建。结合企业自身特点指导开展党组织活动,建立与生产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党建工作组织体系,推动所在单位党组织与企业党组织开展“支部联建、党群共建”等活动。
(四)工作方式
1.联系频次。按照“有需必应、无事不扰”原则,服务企业专员到企业(项目)现场办公频次不作统一规定,但原则上每两个月至少一次,平时通过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