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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近日,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峡山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辖区下小路主家埠村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四轮车与一辆轿车相撞,轿车受损严重,电动四轮车驾驶员逃逸。
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通过询问事故当事人及调取沿途监控
初步锁定一辆蓝色的电动四轮车
有作案嫌疑
民警初步锁定肇事逃逸驾驶员信息后,通过调取监控和多方摸排,最终找到了肇事逃逸驾驶员王某某的住址,但是此时王某某已经在外躲藏。
为了尽快找到王某某,民警多次在其所在村庄进行蹲守,张贴《事故处理通知书。
几日后,民警接到消息称,王某某家大门上张贴的《事故处理通知书》被人撕掉了,民警意识到王某某可能已潜逃回家中,于是立即前往抓捕。
不过民警除了在王某某家中找到两名自称是给王某某安装电热板的工人外,并没有找到王某某。
民警只得继续给王某某家属做思想工作督促王某某投案自首。但是王某某不但没有自首,反而潜逃至青岛,躲避民警的抓捕。
为尽快将王某某抓捕归案,民警故意向王某某家属透露了即将前往青岛进行抓捕的意图。
王某某自知已经难逃法网,在事故发生近两个月后来到峡山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王某某自首后,通过对王某某的审讯,民警确定了王某某肇事逃逸的事实,并让王某某对被撞轿车进行了现场指认。
通过对王某某的询问,民警发现了另一个重要案情。据王某某交代,他在事故发生后,于当天下午将所驾驶的电动四轮车卖给了岞山街道的一家车行,以便销毁证据。
为了争取时间尽快寻获电动四轮车这一重要物证,民警立即赶往王某某所提及的车行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车行老板已将涉事四轮电动车出售。民警通过该车行店主获得了最终收购王某某电动四轮车的人员郑某某的联系方式。
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并没有直接亮明身份进行询问,而是谎称有车要卖,邀请郑某某前来进行洽谈。
案件的侦破在按照民警的设计一步步推进。郑某某并没有防备,商定在峡山区一处停车场进行洽谈。随即民警将郑某某控制后询问王某某电动四轮车的去向。
经过询问,民警得知肇事车辆已被卖至胶州,在获得这一信息后,民警当机立断,带着王某某和郑某某一同赶赴胶州寻找肇事车辆,并最终在胶州市胶北街道的一处拆车厂找到了肇事车辆。
民警在确定了肇事车辆后,将该车辆扣留并拖回至停车场,及时保留了证据,便于案件及时查清事实。
像王某某这样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心存侥幸,想方设法逃避责任,最终给自己带来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
在此次事故中,王某某因肇事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还将面临行政拘留15日以下,罚款元处罚。
车辆肇事后千万不能逃逸
应在尽快救助事故伤者的同时
主动接受调查,并依法承担自己的责任
只有这样
才能使他人和自己的损害降到最低!
End
原标题:《肇事逃逸还卖车躲藏,法网恢恢终被抓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