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学厅函〔〕30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35号)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为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研究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招生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疫情防控、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异议问题和考生投诉问题的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成立由学校分管院长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组,负责对学科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巡视督查。
(三)成立由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招生学科负责人为成员的二级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四)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成员由严谨公正的研究生导师(或副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五)成立由学校分管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招生学院负责人和防疫工作人员参加的疫情防控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方案,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
二、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执行国家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单科不得低于国家A区线5分,总分不低于A区线2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为专项计划,不能挪作普通招生计划指标使用。
(3)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项目的考生,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复试比例
参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基本要求,根据我校各专业的招生规模、生源情况,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资格审核采用线上网络方式进行,研究生处负责组织专人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考生需线上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准考证;身份证;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本科期间的成绩单(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教育部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招生简章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复试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本科毕业生,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需线上提供入伍前学历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以上材料待新生入学时需提供原件,学校将进行再次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经审查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我校招生录取要求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
所有专业均采用远程网络复试。考生需提前在学信网实名认证,查看、学习操作流程,并保证复试网络通畅。
具体要求:
(1)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秘书1-2人,负责记录复试情况以及网络技术保障等;
(3)考生采用“双机位”参加复试工作;
(4)采取“三随机”确定复试顺序,即随机选定考生顺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5)各复试小组要准备充足的试题。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6)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7)考生需线上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取消复试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2.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课面试(满分分)、英语口试(满分分)、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分)三部分,满分为分。尽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采用线上可操作的形式进行,根据专业特点,可采用病例(案例)分析、影像学诊断、病理学诊断、心电图分析、实验室检查、实验设计等形式。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线上面试的形式要求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C.加强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医学职业素养、医患关系、临床伦理、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的考核;
D.外语听说能力;
E.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B.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D.心理健康情况;
E.人文素养;
F.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复试结束后,各学科复试小组认真填写《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复试记录表》《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复试成绩表》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研究生处。
4.考生拟录取的学位类型由各学科复试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初试复试成绩、教育背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等综合确定。
5.原则上采用导师和考生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导师,学科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征求师生意见后对双向选择志愿做适当调整。学科根据招生计划和导师人数合理确定导师带教人数,主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高层次科研项目的导师可招收2-3名研究生。带教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其工作单位应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6.复试过程由学科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各学科将录音、录像存储U盘,由复试学科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后送研究生处保密室保存。
(四)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3月下旬至4月底前完成复试录取。视复试进展和疫情防控情况,可分批次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拟参加复试考生请根据我校复试通知按时参加复试。请考生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