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年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至年5月6日。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年5月6日11:00—5月11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