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潍坊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获悉,为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潍坊市人社部门多点发力,通过提高贷款额度、明确贷款对象、调整贴息比例等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升级的切实举措,持续打造创业担保贷款“升级版”,全力扶持创业、稳定就业。
“提”高小微企业贷款额度
2月3日,潍坊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行潍坊中心支行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的通知》潍人社字〔〕13号,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每户最高额度万元提高到万元,超出部分(万元),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全额承担。
“调”整贴息比例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1号)文件,自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变”化个人借款人范围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5号)文件,自财金〔〕21号文件印发之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将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创办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平台就业人员以及入驻山东省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纳入支持范围。此项政策已到期,年不再延续。
记者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