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关于调整核酸检测结果查验时限等事项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山东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的《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九版)》要求,对核酸检测结果查验时限等事项作出如下调整:
1.即日起,我院核酸检测咨询电话更改为,如您采样8小时后仍未查询到检测结果,请拨打该电话,工作人员会为您协调解决。
2.即日起,所有来院就诊人员(包括陪人)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
3.新入院患者及陪人仍须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急危重症除外)。
4.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来自疫情风险地区的未落实完疫情相关管控措施的患者等,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
5.高风险区回潍人员,应落实7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中风险区回潍人员,应落实7天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3次核酸检测,低风险区回潍人员落实三天两检。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测温、验码、核酸检测结果查验等工作,感谢您的配合。
医院
年7月8日
潍坊融媒()编辑制作
资料:医院
编辑: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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