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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7/28 1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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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院

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遵照《山东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医院在非贮存点堆放医疗废物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遵照《山东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0.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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