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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考试时间确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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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出《关于我市另行组织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人事考试核查机构、有关单位: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于7月23-30日举办,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另行组织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另行组织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纸笔考试时间安排:

其他专业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

备注:各专业具体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参加考试人员范围及办理流程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范围为已成功报名我市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7月份考试当天确因疫情封管控、支援一线等原因(因个人原因未正常参加考试的除外)未能如期参加考试,并经报名时所在的核查机构(详情见附件)核查后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

(二)办理流程

1.办理时间

9月26日9:00-9月29日16:00

2.办理程序

(1)在7月份考试当天因疫情封管控未能参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报名时所在的核查机构(见附件)接受现场核查,经核查机构核查无误后方可参加考试。

现场核查需要提供以下2项材料:

①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②考试当天因疫情封管控未能参加考试的出具本人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和考试当天所在地处于封管控的通知(当地疫情指挥部/社区/街道发布的实行疫情封管控通知)。

(2)在7月份考试当天因支援一线未能参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报名时所在的核查机构(见附件)接受现场核查,经核查机构核查无误后方可参加考试。

现场核查需要提供以下2项材料:

①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②考试当天因支援一线抗疫未能参加考试的出具本人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和本人所在地卫健委支援一线抗疫的文件通知(附带人员名单)。

(3)军队卫生人员执行相同政策,由原报名单位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资格考试科(室)提交相关材料。

三、准考证打印

经审核,符合参加本次考试条件的考生,请于10月24-30日期间(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30-17: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军队考生准考证由军队单位于10月24-26日期间到市人事考试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资格考试科(室)统一领取。

四、考前准备

请考生于考前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服务大厅-“人事考试快讯”专栏,查看本次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按照要求提前进行健康监测、准备防疫相关证明材料和个人防护用品;考前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提前了解考场周边交通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到达考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健康和身份信息查验。

五、成绩查询和成绩单网上打印

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个月内公布,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和下载打印成绩单。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附件:潍坊市人事考试各核查机构联系电话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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