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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
开发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按照潍坊市人社局工作要求,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岗位开发补贴”发放,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年9月30日,10月份以后提交申请材料的,补贴发放列入年度资金计划。为进一步加快“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发放工作,现将两项补贴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清单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1.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且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人员提高到2万元。
2.对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1月1日以后注册),正常经营且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给予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对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二、申请材料清单。
(一)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创业者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申请补贴时近4个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或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
4.《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5.《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岗位开发补贴审批表》
(二)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创业者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4.《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岗位开发补贴审批表》
(三)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招用人员名单
3.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加盖公章)
4.申请补贴时近4个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或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
5.高校毕业生出具毕业证书复印件
6.《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
7.《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岗位开发补贴审批表》
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尽快将纸质版材料送至安丘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安丘市青云山广场市民之家3号馆3楼窗口)申请办理,同时将电子版补贴申请表和补贴审批表发送至邮箱anqiuc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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