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潍坊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要求和潍坊市职工医保政策规定,医院已申请成为潍坊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自即日起,职工医保患者来医院门诊看病就医,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可享受报销待遇。具体签约使用流程待遇报销标准在医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起付标准为元,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50%,退休人员为55%。在职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元,退休人员为1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度。签约及变更政策职工普通门诊实行签约管理。一个医疗年度内,职工参保人员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1家进行签约,签约后次日生效;一个医疗年度内只允许变更一次,变更后次日生效。签约途径及流程“潍坊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