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招生报名“网上办”“零证明”,提升教育惠民服务质量,助推“双减”*策落地见效,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潍教明电〔〕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01招生计划
全市小学一年级招收约人,初中一年级招收约人,适龄儿童入学率确保达到%。
02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为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二)初中一年级新生为应届小学毕业生。注:因患有重大疾病(或心理疾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升入小学一年级,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监护人应当通过“潍坊教育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