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业评价建议
关于选择性必修课程的学业评价,《标准》指出:“选择性必修中的‘数据与数据结构’‘网络基础’‘数据管理与分析’是本学科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依据。学生修完这三个模块后,可参加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这里要求的是“修完这三个模块”,才可以参加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那么,在修习了第一个模块“数据与数据结构”之后,还不具备参加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条件。这时也有必要进行一次检测,也就是进行一次单元(模块)测试,便于总结梳理,发现问题,夯实学业,提升素养。
《标准》要求:“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主要用于学生升学,即为高校入学提供依据。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在考查知识与技能的同时,还要注重考查能力,把对能力的考核放在首要位置。”如何考查能力?可通过学生对真实情境的问题解决的项目活动来进行考察。项目情境要来源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要从问题解决的过程与方法层面设计评价方案。信息技术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非常广泛,情境的设计与选择一方面要尽可能符合本学科的学业要求,另一方面也要拓宽思路,在社会、人文、科学等领域选择具有一定开放性和复杂性的情境来进行考核。
至于考核的形式,“尽量采用能测试学生问题解决和实践能力的形式,如纸笔测试与上机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正如之前在必修课程教学策略中讨论的一样,纸笔考试和上机测试各有优劣,二者结合可以相得益彰。无论选用什么形式,修习完“数据与数据结构”模块后,其单元测试都应该按照《标准》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的要求来设计实施,以便衡量是否完成模块内容学习、达到相应的学业质量标准,是否可以取得本模块修习的个学分等等。
“数据与数据结构”模块的教学,是选择性必修整个教学活动的开端,每个信息技术教师、教研工作者一定要高度重视。在教学前要科学地制订教学计划、确定教学策略、确立教学方向;教学中要根据实际情况,智慧地调整教学内容,以帮助学生完成修习目标,提升核心素养;模块教学完成后,还须合理设计检测方式和检测内容,以评估教学目标达成情况,为进一步教学奠定基础。只要重视教学的每一个环节,大家的努力一定能获得丰厚的回报。
(原载《中国信息技术教育》00.08第17期,此为节选)
桂溪夫子李维明
大吉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