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医疗机构就诊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提示
为深入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落实“四早”要求,有效应对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风险,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场所和聚集性活动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5月5日起,对进入各类场所和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证明查验。
按照《通知》要求,我市各医疗机构自5月5日起对所有就诊人员,在落实测温、验码等防疫措施的同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于急危重症患者,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在提前设置好的缓冲区域及时救治,同时对患者进行核酸检测,不得以无核酸检测结果等为由拒诊。
请所有就诊及陪同人员提前做好核酸检测,就诊时及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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