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职业学院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鲁教学字〔〕7号)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潍坊职业学院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潍坊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潍坊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四条学院名称:潍坊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代码: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