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昌邑市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昌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计划为中小学招聘编制教师3名,为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招聘编制教师20名,为潍坊市工业学校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3名,为幼儿园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见《年昌邑市教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表》(见附件)。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资格及专业要求
1.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和学历学位等条件,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所学专业相一致。
2.持有符合《年昌邑市教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表》(附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3.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设置表。
(三)其它要求
1.在职人员应聘的,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2.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3.定向(含服务期内公费师范生)、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能应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人不能应聘;按*策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年8月10日9:00—8月12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登录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