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理工学院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理工学院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潍坊理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潍坊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五条学校全称:潍坊理工学院;学校代码:
第六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第七条学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办学地点:
主校区: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号
中心校区:山东省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民主街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潍坊理工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策和确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潍坊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潍坊理工学院纪检委对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报名
第十二条我校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人(含退役*人计划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人。
第十三条报考条件1.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2.考生须通过山东省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可根据《关于做好山东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参加高考补报名。
3.思想*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照《关于做好山东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第十四条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2.考生须于年3月3日—5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