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实施山东省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类别与计划编制
(一)山东省艺术类招生专业划分为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播音主持类、航空服务艺术类、摄影类、其他类共11个类别,其中“其他类”仅限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个别无法对应到另外10个类别的专业使用,相关高校须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
(二)山东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号第9位的科类代码“3”为艺术类考生标识。编制招生计划时,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来源计划)。除上述高校及相关专业以外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参照下表明确各专业所属专业类别,附件中未涵盖的专业,相关高校须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一致后,确定专业所属类别。
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专科专业目录,结合我省艺术类别划分情况制定对应专业目录,若有附件中未涵盖的专业,请有关高校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确定专业所属类别。
二、专业考试及成绩使用
山东省年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含校级联考及单独校考)。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组织专业考试。原则上考生限选一类艺术专业报考,录取阶段同一批次也只能选择一类艺术专业填报志愿和参与录取。
(一)省级统考。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年山东省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年,音乐类、播音主持类实行省级统考;年,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实行省级统考。
1.年艺术统考时间及科目。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考试时间为年1月10日;舞蹈类考试时间为年1月20日-24日。
美术类考试科目:速写、造型基础(素描)、色彩基础,单科满分为分,总分满分为分。
文学编导类考试科目:文学艺术常识、影视评论与创作,单科满分为分,总分满分为分。
书法类考试科目:书法临摹、书法创作,单科满分为分,总分满分为分。
舞蹈类按舞蹈类(艺术舞蹈)、舞蹈类(体育舞蹈)和舞蹈类(健美操)三个方向组织考试。
舞蹈类(艺术舞蹈)考试科目:形体条件、基本功、自选技巧、即兴表演、剧目表演,单科满分按分评分,总成绩=(形体条件×15%+基本功×20%+自选技巧×20%+即兴表演×15%+剧目表演×30%)×3,总分满分为分。
舞蹈类(体育舞蹈)考试科目:身体形态、恰恰恰、伦巴、华尔兹、探戈,单科满分为60分,总分满分为分。
舞蹈类(健美操)考试科目:身体形态、专业素质、专项技术,身体形态单科满分为60分、专业素质单科满分为分、专项技术单科满分为分,总分满分为分。
2.艺术统考成绩使用。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其他院校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均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高校不得再单独组织校考。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原工程高校外,其他院校书法类、舞蹈类专业原则上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高校不再组织校考。年起,提前批院校可以使用统考成绩,也可面向统考合格考生组织校考,本、专科批院校一律使用统考成绩。未达到当年省级统考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相应类别本科专业校考,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也不能参加后续投档及录取。
所有在山东省招生的高职(专科)学校的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专业均使用相应艺术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二)校考。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之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年仍由各招生院校联合或独立组织专业考试,即校级联考或单独校考。目前山东省组织校级联考的专业类别有:音乐类、播音主持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联考主考院校名单。
山东省年艺术类校级联考主考院校及类别
省内院校(除独立设置艺术类院校和部属院校)相关专业原则上使用联考成绩,省外院校鼓励使用联考成绩。省外院校校考原则上采取线上考试方式,确需到我省组织现场考试的,要严格控制考试规模,并应使用相关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或采取线上考试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初选。
1.考点设置。省外院校到山东省进行校考,须在山东省统一设置的考点组织专业考试。年在济南、青岛、潍坊等3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专业考点,院校只可选择上述1个考点安排1次专业考试,设点考试的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驻鲁院校在本校设置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2.考试时间。校考原则上安排在年2月20日—26日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省外院校与山东省校考设点市招生考试机构商定本校的考试时间;驻鲁院校在上述时间段自行安排考试时间。
3.考试报名。考生参加省外院校在山东省设考点校考,须自行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