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潍坊市基层医疗机构特色专科(首批)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潍坊市财*局、潍坊市医保局《关于印发潍坊市基层医疗机构特色专科建设方案的通知》(潍卫字〔〕号)文件要求,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组织相关业务和管理专家对全市申报的87处特色专科进行了评审,经综合评定和现场评审,奎文区大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38家基层医疗机构特色专科(见附件)达到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5-6日为公休日)。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向潍坊市卫健委基层卫生科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应告知真实姓名。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