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豪迈科技公告编号:-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年12月24日,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恭运先生、单既强先生、张伟先生、王晓东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专项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张恭运先生、柳胜*先生、单既强先生、张伟先生、王晓东先生将回避表决。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预计年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主要有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制造”)、山东豪迈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物流”)、山东豪迈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重工”)、山东荣泰感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泰科技”)、高密同创气门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气门芯”)、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院”)、山东豪泉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泉技术”)、山东豪迈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机械”)、山东豪迈精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锻科技”),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00万元,年1-11月份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39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年1-11月份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年1-11月份实际发生金额”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2.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是指除表中单独列示以外的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以上的子公司;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是指除表中单独列示以外的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超过50%但是能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3.因与本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较多,公司将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万元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情况进行了单独列示,其他关联人根据实际情况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了合并列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俊吉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主营业务:设计、制造、销售专用机械设备、压力容器、换热器、石油天然气处理设备、压缩机及成套设备、透平机械及其零部件、化工设备、医疗器械、医疗用品、碳化硅陶瓷材料及其制品、水处理与环保设备及各配套零部件,并提供相关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制造销售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部件、轨道交通设施零部件、石油钻采设备零部件;合同能源管理;化工工艺开发及验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推广与咨询服务;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经济开发区康成大街号豪迈产业园
截至年12月31日,豪迈制造总资产为,.81万元,净资产为,.52万元,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6万元,净利润45,.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年11月30日,豪迈制造总资产为,.37万元,净资产为,.2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山东豪迈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宁
注册资本:叁佰万元整
主营业务: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普通货物运输、大件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品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朝阳街道花园街号
截至年12月31日,豪迈物流总资产为.47万元,净资产为.71万元,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3万元,净利润-13.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年11月30日,豪迈物流总资产为.18万元,净资产为.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山东豪迈重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效辉
注册资本:柒仟万元整
主营业务:炼油化工设备、通用机械设备、油气勘探设备、油气处理设备(以上不含特种设备)的设计、销售;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日照市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路99号
截至年12月31日,豪迈重工总资产为9,.01万元,净资产为7,.86万元,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2万元,净利润.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年11月30日,豪迈重工总资产为10,.79万元,净资产为7,.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山东荣泰感应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宪路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主营业务:工业电热设备及其成套设备、冶金通用机械设备及其成套设备、节能环保设备及其成套设备、感应加热成套设备、工业电炉、电气自动化设备、热处理设备及配件、检测仪器仪表、机械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销售;工程承包;工程及设备监理、调试;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行*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翔街号
截至年12月31日,荣泰科技总资产为11,.99万元,净资产为3,.02万元,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70万元,净利润.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年11月30日,荣泰科技总资产为18,.25万元,净资产为4,.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高密同创气门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健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万元整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气门嘴、气门芯;生产水果醋、油灯、香花包、装饰盐、装饰油(以上不含食用品);机械加工;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货物进出口贸易。上述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醴泉街道凤凰大街(西)号
截至年12月31日,同创气门芯总资产为9,.55万元,净资产为3,.69万元,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28万元,净利润.6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年11月30日,同创气门芯总资产为11,.59万元,净资产为5,.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医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宗东
注册资本:叁仟伍佰万元整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投资创办综合诊疗服务机构;提供老年人托管、养老和护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经济开发区康成大街号豪迈产业园D区
截至年12月31日,医院总资产为3,.15万元,净资产为3,.94万元,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8万元,净利润.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年11月30日,医院总资产为4,.34万元,净资产为3,.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山东豪泉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东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潍坊市高密市密水街道朝阳大街1号
截至年11月30日,豪泉技术总资产为.72万元,净资产为.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山东豪迈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宪路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主营业务:齿轮、马达、变速箱、机械零部件加工、生产、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潍胶路号(正泰路与潍胶路交叉口西)
截至年12月31日,精密机械总资产为7,.55万元,净资产为.45万元,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00万元,净利润-.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年11月30日,精密机械总资产为9,.71万元,净资产为.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山东豪迈精锻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宪路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主营业务:精密锻件、智能锻造装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机械工程配套及安装;有色金属及合金锻压;机械加工;热处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翔街号
截至年12月31日,精锻科技总资产为.62万元,净资产为.69万元,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1万元,净利润-37.8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年11月30日,精锻科技总资产为2,.13万元,净资产为.7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豪迈制造.00%的股权,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9.97%的股权,为豪迈制造实际控制人。豪迈制造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规定,豪迈制造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豪迈物流.00%的股权,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9.97%的股权,为豪迈物流实际控制人。豪迈物流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规定,豪迈物流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豪迈重工.00%的股权,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9.97%的股权,为豪迈重工实际控制人。豪迈重工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规定,豪迈重工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荣泰科技69.00%的股权,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9.97%的股权,为荣泰科技实际控制人。荣泰科技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规定,荣泰科技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5.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9.97%的股权,为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同创气门芯32.04%的股权,对同创气门芯具有重大影响,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规定,同创气门芯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6.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医院.00%的股权,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9.97%的股权,为医院实际控制人。医院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规定,医院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7.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豪泉技术.00%的股权,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9.97%的股权,为豪泉技术实际控制人。豪泉技术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规定,豪泉技术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8.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精密机械.00%的股权,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9.97%的股权,为精密机械实际控制人。精密机械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规定,精密机械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9.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9.97%的股权,为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荣泰科技69.00%的股权,荣泰科技持有精锻科技.00%的股权,精锻科技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规定,精锻科技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豪迈制造、豪迈重工、豪迈物流、荣泰科技、同创气门芯、医院、豪泉技术、精密机械、精锻科技均是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策及定价依据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具体采用如下定价方式:
关联方之间交易的价格在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参照市场价格制定,在无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定价为参考标准,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年12月24日公司(乙方)与豪迈制造、豪迈重工、豪迈物流、荣泰科技、同创气门芯、医院、豪泉技术、精密机械、精锻科技分别签署了《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及公司生产、销售的稳定,实现公司持续发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收入总量的提升,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拟审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年度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公司与豪迈制造签署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5.公司与豪迈物流签署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6.公司与豪迈重工签署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7.公司与荣泰科技签署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8.公司与同创气门芯签署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9.公司与医院签署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10.公司与豪泉技术签署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11.公司与精密机械签署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12.公司与精锻科技签署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豪迈科技公告编号:-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现金管理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
2.授权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3.授权有效期: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资品种:主要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障型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5.实施方式: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营运。
四、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备查资料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豪迈科技公告编号:-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年1月10日(周一)召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年1月10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年1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年1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年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
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