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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4/14 1:26:00

5月20日,山东省*府办公厅公开发布《山东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从目标要求、制度体系、公开平台、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提出基层*府推进*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关要求。根据部署,确定到年全省基层*府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建成*务公开标准体系,*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基层*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年10月,根据实际情况和*务公开工作基础,山东在济南市历下区,潍坊市坊子区、安丘市等17市的30个县(市、区),重点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开展*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试点中,各试点单位着力解决基层*府存在的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此次,山东在基层*府,包括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府和乡镇*府、街道办事处等全面推进基层*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各市人民*府,各县(市、区)人民*府,省*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54号,以下称《指导意见》),全面推广山东前期试点形成的经验做法,扎实推进基层*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升基层*府(包括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府和乡镇*府、街道办事处)治理能力,加快建设法治*府、创新*府、廉洁*府、服务型*府,经省*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年12月底前,基层*府全面落实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本级*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县级*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年6月底前,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基层*府进一步完善本级*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认真抓好落实。

到年,基层*府全面完成《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建成*务公开标准体系,*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二、制度体系

基层*府要加快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完善*务公开制度体系。

(一)加强*府信息管理。实行*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要提出信息公开属性建议,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府信息要说明法定事由。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字样。建立健全*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定期对不予公开的*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及时予以公开,对失效、废止的*府信息定期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二)完善行*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制定公众参与*府行*决策的工作制度,明确公众参与行*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府有关会议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

(三)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策进行解读。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规范引领,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明确接收、移交、审核、办理、答复等环节的时限,加强部门会商协作,重视民众合理诉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

(五)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建立*务公开负面清单,在编制标准目录体系的基础上,明确不予公开的范围,要做到事项具体、依据充分、更新及时。创新开展“*府开放日”,让人民群众全方位感受基层*府运转流程,增强对*府工作的理解和信任。早筹划、早展开,扎实推动基层*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协同发展。

三、公开平台

县级*府要加快*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加强*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一)充分发挥*府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按照有关要求,在县级*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本级*府及部门、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

(二)因地制宜拓宽公开渠道。综合利用*务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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