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为保持全省高校学费*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山东省财*厅研究起草了《关于重新明确中国海洋大学等15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通知》),并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8月27日至8月31日共5天,今天是最后一天。
根据《通知》,山东有15所高等学校继续实行学分制收费。这15所高等学校分别是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青岛大学、鲁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济南大学、山东管理学院、德州学院、济宁学院、山东女子学院、山东青年*治学院、山东中医药大学、潍坊学院、枣庄学院、山东科技大学。
学校应根据学分制收费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收费方案,完善收费流程,做到简单、高效、透明、公开。学校财务、教务等部门及院系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做好教学改革的宣传工作,确保每位新生熟悉学分制收费实施内容、学分选修流程,并适时了解收费清算结果。
《通知》确定,学分制收费按行*事业性收费管理,使用山东省财*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票据(电子),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票据管理系统全额缴入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闪电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山东此次确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这15所高等学校皆采用了1学分元的学分学费标准,且根据《通知》将从年9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年至年招收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