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全球时事金融、财经热点、前沿科技、行业干货等深度文章。欢迎全球金融、科技等高端人士
建议:CEO给50%-60%都是正常的,但是联合创始人,不管有多少个人,一定不要加起来超过30%,你还需要预留10%-20%的职权期,这算比较科学的股权架构结构安排。
6股权架构的法律设计就互联网创业来讲,股东协议应该有这么几个机制:
第一:股权兑现机制,也叫股权成熟机制。比如刚才讲到,我这个项目成熟期是4年左右,我在里面占20%的股权,但是在这过程中我认为太辛苦,无法再坚持下去,无论是迫于生活压力、失去兴趣还是什么原因,反正我不再跟着一起玩了。这个时候出现的问题是:我要走了,但工商局登记里,我的名下还有20%的股权,这如果一直到上市IPO,对于其他人是不公平的。
对于股权兑现机制,它的核心就是:登记在工商局的股权是你的,但一定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按照时间和阶段的发展,你个人对公司的付出来不断评估兑现。
第二个机制是股权的动态调整。比如公司未来是要往云计算、大数据方向发展的,但现在还不会到那个层次,相关的人需要成长,那就可能涉及到我给技术本来是10%,但是现在先给5%,等到你也能达到再给5%,或者你达不到就用这5%来给别人。所以这个是一个动态的可调整的机制。
第三种情况是离婚,股东里有夫妻离婚,因为夫妻离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就会导致公司相应变动,所以关于离婚可能要有提前的约定,一种是谁创业归谁,你这个项目与配偶无关。
第四种情况是继承,这个一般不会被